文化景觀
臺中市政府101.9.18府授文資字第1010161495號
光復新村省府眷舍

霧峰光復新村為臺灣自力市鎮規劃的起點,被譽為「臺灣第一村」。1956年興建,原為省政府教育廳、衛生處、印刷廠員工宿舍。以歐美「花園城市」理念興建的社區,擁有極佳的生活空間。
保存

因為凍省收回國有、部分區域因921地震震毀,加上2009年騰空標售政策居民被迫搬遷,光復新村環境凋敝,等待拆除。
經歷長期的自發性保存運動,2012年全區登錄臺中市第一處「文化景觀」,登錄範圍共19.04公頃。


光復新村歷史沿革

日治時期 1930s
1933年霧峰林家林獻堂及林猶龍父子,成立大安株式會社經營坑口農事自治村。成果斐然。

第一階段:成長期 1950s
1956年省政府教育廳和衛生處辦公廳舍在霧峰落成後,在坑口蓋的住宅也陸續完工,第一批省府衛生處及教育廳員工進住光復新村建國路及成功路。
1957年光復新村陸續完成,區內公共設施日趨完善,並設置復興國民學校。
1957年光復新村陸續完成,區內公共設施日趨完善,並設置復興國民學校。

第二階段:極盛期 1960-1980
在最繁盛的年代光復新村的住戶已達到客滿,因此又陸續擴充區域增建新的房舍,達到了目前的規模。並增設光復國民中學,1971年與復興國小合併為「光復國民中小學實驗學校」。

第三階段:沒落期 1980-2000
隨著都市化與城鄉移民社區人口慢慢流失。到了1999年921大地震造成社區大面積倒塌,光復國中也因此倒塌。

遷村及保存 2000s
受到精省與國土標售政策影響,居民幾乎已悉數搬遷。遷村後經歷自發性的保存運動,在2012年登錄臺中市第一處「文化景觀」,重新修復轉型活化。先後有2013年光復新站,2014年光自在綠聚落等,自2015年起摘星青創基地、國際NGO及原流新創聚落…等,陸續進駐。








